葫公积金发〔2023〕7号 关于对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实施 优惠政策的通知
2023-05-16 14:15:01 浏览次数:
葫公积金发〔2023〕7号
关于对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实施
优惠政策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驻外办事处:
为解决多子女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7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文件中第十一条:“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中“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的条款,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5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供贷款政策倾斜,具体内容为:已生育二孩或三孩,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二孩或三孩由一对夫妻生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