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简介
2024-03-27 10:45:32 浏览次数: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文章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立岩
- 没有上一篇了
- 下一篇:管委会职责
辽公网安备 21140302000109号
版权所有: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备案序号:辽ICP备16017484号 联系电话:0429-12329
主办单位: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总量: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