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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2025-03-28 10:51:13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房稳〔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将中心《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3月28日至4月1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通信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1-2号信贷科

  邮编:125000

  邮箱:hldgjj@qq.com

  附件:《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房稳〔2024〕1号)文件要求,对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政策支持,具体内容为:

  一、多子女家庭

  (一)政策内容

  已生育二孩及以上,且至少两名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至少两名孩子由一对夫妻生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满足其他限额标准的基础上,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最高贷款额度不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叠加计算。

  (二)贷款材料

  除须提供相应的贷款申请材料外,还须额外出具借款人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对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实施优惠政策的通知》(葫公积金发〔2023〕7号)废止。

  二、“以旧换新”

  (一)政策内容

  出售葫芦岛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并在12个月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满足其他限额标准的基础上,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最高贷款额度不与其他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叠加计算。

  (二)贷款材料

  除须提供相应的贷款申请材料外,还需额外出具借款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转让方)》。

  (三)实施时间

  “以旧换新”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

  三、现役军人

  (一)政策内容

  在军队、武警部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现役军人或武警,在葫芦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在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以其在部队记录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计算基数。

  (二)贷款材料

  除须提供相应的贷款申请材料外,还需额外出具借款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有效证件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效证件、《现役军人(武警)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附件)。


       

       附件:现役军人(武警)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pdf


       文章来源:信贷科

       责任编辑:马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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